屡禁不绝根源何在
尽管军地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涉军造假的打击力度,但却屡打不绝,其根源何在?
其一,巨大的利益驱动导致铤而走险。马克思曾经说过,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由于军队的良好形象、军人更容易得到信任,不法分子利用“军”字招牌大肆造假行骗容易取得信任,从而为谋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一再以身试法。对于不法分子而言,正是一个“利”字,让他们智昏神迷而忘了“法”。
其二,法律不健全使不法分子肆无忌惮。目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对一些破获的涉军造假案件大多只能处以罚款、拘留。比如,对使用假冒军车号牌的不法分子,在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之前,往往罚款了事,难以形成威慑作用。一些办案人员反映,他们在查处假冒军车的过程中,多次抓到同一个人。
其三,执法责任不明确造成执法难度增大。涉军造假案件的查处,涉及到军地双方,但在具体管辖、取证、处罚等环节上,存在协调沟通、信息互通、工作衔接等难题。同时,由于涉军造假的查处工作存在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投入精力大等问题,使执法难度增大。这些难题,无形中给了涉军造假不法分子一定的生存空间。
完善机制铲除毒瘤
屡打不绝的涉军造假非法活动,不仅严重影响军队的声誉,更危害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从根本上彻底铲除这颗危害社会肌体的毒瘤。
——建立军地联合打假工作机制。打击涉军造假活动,离不开军地双方的协调配合。军队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地方公安部门加强联系,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资源,密切协同,军地联侦,对涉军造假非法活动露头就打,使之寸步难行。
——健全完善打假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七)有关伪造使用假军车号牌的规定,成为打击假军车的法律利器。这启示我们,打击涉军造假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界定和规范军地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管辖分工、处置程序、处罚标准。
——不断拓展群众举报的渠道。涉军造假非法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因此,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在媒体广泛揭露涉军造假的伎俩,宣传涉军造假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使不法分子时时处处置身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陈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