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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创新干部机制 常委会首次票决干部任用
内蒙古新闻网  09-08-06 16:1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8月4日,溆浦县13名县委常委先后将票决结果放进投票箱,溆浦首次票决干部任用。

   8月4日下午,溆浦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讨论7名干部的任用事项,13名县委常委全票通过了拟任对象的投票表决。以县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干部的任用,在该县尚属首次。

  为了落实省委“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三个不吃亏”用人标准,坚持干部工作的程序规范、阳光举贤,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2009年,溆浦县县委常委会通过了《县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和《县委全委会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拟任人选表决办法(试行)》两个新规定,要求所有县委管理除公开选拔以外的干部任用都需进行县委常委会讨论票决,乡镇党政领导正职的任用则需通过县委全委会的表决。此次票决的7名干部现场通过了讨论发表意见的常委投票、监票,工作人员计票,当场宣布结果的票决程序。

  从溆浦县公选三名乡镇党委书记到县委常委会票决制的建立,这样大刀阔斧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溆浦在坚持科学选人、用人上的正确导向,公开、公正、公平的机制,将会吸引更多的有用之才参与到推动溆浦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中来。(杨磊 周晓鹏)


稿源: 中新网湖南频道  编辑: 李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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