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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房产不赡养老人 孙老太把儿子告上法庭
内蒙古新闻网  09-08-10 10: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8月7日,78岁的孙老太终于拿回了小儿子夫妇变卖自己老房子的钱,并且得到了应有的赡养款。

  当日,家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的孙老太冒雨来到科尔沁区法院东郊法庭,起诉小儿子高某,要求其返还擅自变卖自己老房子的2万元钱。老人颤抖地向东郊法庭工作人员讲述,她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大儿子为人宽厚,可前些年突然得病死了,老两口就去了二儿子家,可偏偏祸不单行,二儿子又查出得了癌症,实在没办法照顾两位老人,老两口只能住在小儿子家。可小儿媳妇容不下她和老伴儿,经常找茬与老两口吵闹,时而还动手打他们。老人最窝心的不是儿媳妇骂几声、打几下,而是看到自己最疼爱的小儿子在他们受欺负时无动于衷。当日早上,小儿媳妇将老两口的衣物、被褥扔得满地都是,暖瓶也被摔碎了。寒心的老人决定自己出来单过,可这些年他们的6亩口粮田一直由小儿子夫妇耕种,小儿子夫妇一年给他们1200斤玉米、100元粮补。这点儿钱要不是平日里有二儿子和女儿贴补,他们吃饭都不够用。前年小儿子想买房子,可钱不够,就将孙老太的老房子卖了2万元钱。

  经科尔沁区法院东郊法庭的调节,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孙老太的小儿子高某和妻子杨某返还老人房款2万元,老两口的6亩口粮田仍由高某和杨某耕种,每年给付承包费1500元,粮补由老人享有。(王慧芳)

稿源: 北方新报  编辑: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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