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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建倒覆楼事故7名责任人被批准逮捕
内蒙古新闻网  09-08-12 17:1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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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在建倒覆楼盘“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等7名责任人,12日被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同时被检方批捕的还有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秦永林,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耀杰及工作人员夏建刚、陆卫英,无业人员张耀雄和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莲花河畔景苑”总监理乔磊等。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层7号楼整体倒覆,致一名作业工人当场被压死亡。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

  现经查明,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因盲目指挥赶进度,施工方一边挖基,一边在建筑物旁短时间大量堆土,造成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方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7号楼的整体倾覆。承办检察官认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符合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承办检察官同时认为,本案中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等7人对“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整体倒覆重大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为此,检方作出上述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刘丹)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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