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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基层部分 共307个品种
内蒙古新闻网  09-08-20 10:2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卫生部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摄影:中国网 张琳

  卫生部于8月20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情况。

  据介绍,2006年以来,按照原部委职责分工,国家食药局组织拟订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2008年11月之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此项工作移交卫生部。

  2008年12月初,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互协调,由卫生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保部、食药局、中医药局等七部委有关司局组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完善《征求意见稿》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药物遴选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程序,目录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

  根据基本药物遴选技术评审工作的需要,组建了包括医学、药学等方面3000余名专家在内的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收集整理了大量与药品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药品的标准、批准文号、中药品种保护、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价格及日服用费用等方面的信息,为给专家评审提供客观依据。按照确定的遴选原则、范围、方法和程序,召开核心咨询专家组会15次、评审专家专业组会20余次(随机抽取),对纳入遴选范围的品种进行了反复论证、评价,并组织来自31个省(区、市)的200余名专家进行了评审投票,于2009年4月拟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送审稿)》,包括中西药共500多个品种。

  为了突出近期医改重点,使目录能够更好地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需要,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先公布《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据此,我们组织来自11个省(区、市)的200余名基层医药专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送审稿中的品种进行了评价和投票,从中遴选出307个品种作为《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品种,其中化药205个,中成药102个。《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书面征求了有关部委和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议审核通过,已于8月18日发布。

  在目录制定过程中,共有近千名专家参加了目录遴选评审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协调小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组织召开了11次会议,对目录遴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协调。中药饮片首次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为“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稿源: 中国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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