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我国开展化肥打假行动 “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新闻网  09-08-22 15:4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8月至11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销售者,两部门将对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将重点解决当前化肥有效含量不足、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行动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者为重点单位;以生产集中区域、农资市场等为重点区域。

  集中行动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化肥质量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化肥标识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监管,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的后续工作。

  两部门表示,将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热线作用,对检查发现有效含量严重不足,标识违反有关规定、误导农民消费的,在查处同时,将进行公告;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销售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此外,两部门还就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作出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流向线索或源头线索,要及时通报给当地对方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记者朱立毅)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