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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每年供应的土地开发商都建不完
内蒙古新闻网  09-09-02 08:4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针对近期部分开发商“保18亿亩红线导致建设用地供应量不足”、“地荒引发房价飞涨”的言论,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回应:我国城乡发展建设用地预留数量是足够的,对开发商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国土部将进一步予以规范。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最近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量储备土地成为媒体关注热点。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不及时开发,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求紧张程度。人为哄抬地价,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缩短土地开发周期,促进供应土地及时开发,尽快形成商品住宅供应。

  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在确保拉动内需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的情况下,下半年要加强土地的批后监管,防止趁机搭车圈地。今年以来,由于拉内需保增长的需求加上土地审批程序的简化,各地用地量持续增加。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朱留华说:“差不多(同比)增长20%左右,是在控制的范围之内。”

  据记者了解,国土部防开发商“圈地”在去年就明确指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二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大宗地出让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调控,要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宗数,吸引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三是规定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第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坚决无偿收回。

  就囤地和房价问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近期表示,如果土地供应量加大后依然供不应求,说明供应不足。他认为,前几年房价增长过快,是因为宏观经济政策各方面不支持供应量。现在的情况是在放松银根的同时,在保护18亿亩耕地的前提下也要放松地根,因为越少才会越囤积。

  不过,放松地根的说法似乎难以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曾强调,在保增长和保耕地红线两大背景下,银根可以松但地根不能松。

  胡存智表示,目前及未来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保证了城乡发展基本条件。据国土部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按人均127平方米安排,这一数字发达国家是82平方米左右,发展中国家是87平方米左右,因此不存在“保耕地致建设用地供应量不足”。此外,来自国土部的统计显示房地产用地供应依然“充足”,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31198.01公顷(约合3.12亿平方米),占当期土地供应总量的32.7%。

  胡存智表示,3.12亿平方米的房地产供地面积都是指成交面积,并未涵盖政府已经有供地计划但实际未成交的土地。目前并不存在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国土部门每年供应的土地开发商都建不完。

稿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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