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当前,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基层司法所在调处社会矛盾方面做了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徐厅长:针对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社会的影响,司法所重点加强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司法所对当地企业进行走访,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着眼于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从而让企业少裁员、少减薪,就算因经营困难而关闭,也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好劳资关系。同时,提高企业工人的维权意识,引导工人遇到劳资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发生过激行为。对企业和工人发生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积极开展调处和法律援助工作,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另一方面,鉴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大批农牧民工返乡的现状。司法所密切关注、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努力解决由于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以及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矛盾纠纷,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对一些由于外出打工返乡后失去耕地和草牧场的农牧民,司法所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问题。
记者:您对自治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有什么样期待和希望?
徐厅长:前面说了,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觉得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第二要加强业务学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任务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型的社会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三,要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严格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履行好职责,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好做实,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2008年,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1966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717名,累计解除2860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6%。帮教刑释解教人员5811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安置刑释解教人员970名。代理诉讼事务8493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68条。这些数字表明司法所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关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我们会积极利用国家、自治区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业务规范化建设,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