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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人被判死刑案:孙伟铭终审判决无期徒刑
内蒙古新闻网  09-09-08 09:2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9月8日上午8时30分,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将在省高院第三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宣判。面对即将来到的二审宣判,是否改判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8点48分,审判长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决无期徒刑!

  中国新闻网9月8日报道去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在成都市成龙路先后和四辆小轿车发生撞击,造成4死1伤。今年7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孙伟铭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9月4日,四川高院对孙伟铭案进行二审。

  四川省高院决定将二审宣判向媒体开放,以案件的公开审判促进案件的公正判决,同时还在可容纳300人的会议室设立观摩庭,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让旁听人员现场观看庭审过程。

  孙伟铭的二审辩护律师施杰对于二审判决结果的预期认为,从庭审过程看,在量刑上应该会改判,但他更期待的是罪名的改判,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为交通肇事罪。他坚持认为,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目前对孙伟铭定交通肇事罪是最准确的。

  据《成都晚报》报道,通过记者得知即将宣判的消息后,死者家属金宇航说,到时肯定会去,“只要罪名不变,改判成死缓、无期,我个人也不会太追究。不过罪名不能变,必须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一名死者家属张志宇也表达了和金宇航类似的态度。他做好了接受法庭改判的准备,只要判决和一审结果变化不大,不改罪名他都可以接受,“如果定罪是交通肇事罪,我肯定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伤者代玉秀的家人则表示,基于对孙父的同情和对生命的珍惜,全家人希望能给孙伟铭留一条活路。

  另据《重庆晚报》报道,在重庆获知这一消息的孙家人心情复杂。积极替儿偿款的病父孙林因为还插着膀胱造瘘管,无法下床活动,仍然无法去成都亲自听宣判结果,孙伟铭的母亲李大琼和妹妹孙小媚准备前往旁听。对于二审结果,孙小媚说,她能接受的是有期徒刑,如果判刑高于15年有期徒刑,不排除继续申诉或申请检察院抗诉的可能。

  对此,四川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凯泼了冷水:“我认为后面的程序都非常难,二审判决很可能就是最终的结果。首先,抗诉必须要上一级检察院申请,也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程序比较复杂;其次,如果最高检认为定罪量刑没什么问题,甚至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是否抗诉也是检察院自己决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静村也表示,大多数情况下,二审判决就是最终结果。如果当事双方不服判决结果,还可申诉或申请抗诉。但不管是申诉还是抗诉都非常难,不一定能得到受理,就算受理,只要不是错案,如果只是度的掌握问题,改变的可能性也不大。(记者刘侠宋艳安显韬张进春)

稿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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