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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选台胞台籍人士任涉台案件陪审员调解员
内蒙古新闻网  09-09-11 15:5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福建省高级法院日前出台《关于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提出,健全完善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聘任台湾法学界人士担任涉台案件专家咨询员,选任台胞、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调解员等,推进涉台审判工作专门化、规范化。

     福建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何鸣说,近年来,福建法院探索创新涉台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机制,在大陆率先设立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聘任台胞、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调解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何鸣介绍,福建各级法院将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涉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手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完善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加强对涉台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进一步公开案件受理和审判流程,保障台胞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他说,还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涉台审判工作中的运用,积极发挥台商协会、特邀调解员等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涉台纠纷。稳妥办理涉及台资企业的执行案件,合理把握尺度,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不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台胞、台资企业的法律需求,多方位、多渠道地延伸涉台司法服务。(记者郑良)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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