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还查明,24日晨2时许,被告人黄胜雄、区锦和、区锦正,得知驾驶出租车的同乡被人无故殴打,即与同案人胡晓文、刘炳成、刘涛、黄德平、杨国江等300余名出租车司机到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聚集、起哄、闹事,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24日上午8时许,上述3被告人与各同案人冲出白云大道南北方向拦截过往车辆,阻止车辆通行长达20分钟,造成堵塞车流长达二三公里。
2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黄胜雄,伙同同案人冯术、冯吕、杨国江与多名出租车司机窜至白云区黄石路江夏村东一街路段,拦停被害人谭预峰驾驶的出租车,进行踢打、砸打并推翻该车,致车身多处损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胜雄、区锦和、区锦正作为首要分子,结伙聚众堵塞交通,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告人黄胜雄、杨国江、冯吕、冯术拦截他人车辆,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最后,白云区法院对黄胜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对区锦和、区锦正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对杨国江、冯吕、冯术均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记者王晓云、通讯员云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