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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电下乡补贴款现场可一次性领取
内蒙古新闻网  09-09-17 08:4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补贴兑付调整流程,20日起家电下乡补贴款现场可一次性领取

  从本周日起,本市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不必再去财政所、银行领取补贴,在中标的销售网点就可一次性领到13%的补贴款。昨日,北京市商务委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透露了这一消息。

  按照新的补贴兑付流程,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并由销售网点向农民垫付占售价13%的补贴款。该负责人表示,此后补贴资金的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集中到财政部门代办,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报送材料,会在12个工作日内通知指定的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到销售企业的账户。但申报资料不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不予结算补贴资金,由此发生的损失由销售企业自行承担。

  自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正式实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获得产品售价13%的补贴款。但由于政策规定,家电下乡补贴必须在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凭借发票等依据到当地财政部门方可领取,领取手续较为繁琐,这也造成了部分农民消费者对于家电下乡“不感冒”。

  而在新的兑付流程实施后,显然中标销售企业的工作量会加大,而且还面临资金垫付的问题,家电卖场方面昨日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对这一做法将积极配合。

  “从今年2月以来,我们已经组织了多次‘家电下乡大集’,都是采取现场补贴的方式,可以说是熟门熟路。”苏宁电器华北区执行总裁范志军表示,家电下乡补贴款所垫付的费用,对于企业来讲不会有太大资金压力,而且主管部门确保可以按期回笼。

  市商务委同时表示,未来还要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发现骗补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除追缴骗取资金外,还要及时采取扣缴保证金、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处罚结果。

  “家电下乡补贴款现场申领办法实施后,本市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会得到更大拉动。”市商务委市场运行处处长陈文介绍,本市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中,苏宁、国美和大中等十家大型连锁企业的网点占到整体网点的70%,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量占到整体数量的50%。

稿源: 北京日报  编辑: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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