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和谐沟通推荐 > 社区关注 正文
呼和浩特:国庆期间违令吸烟者将被行政拘留
内蒙古新闻网  09-09-21 14:2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日前,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禁烟公告,即从9月16日起,呼市消防支队对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吸烟者和吸烟行为进行严查,在国庆期间,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者,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公告中所指的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易燃易爆场所是指油库、汽车加油(气)站、各类燃气库(站)以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等。 (文/毛锴彦 尚虹波)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张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