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日中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妇女乔某某在内蒙古某医院剖宫产下一男婴,在产后不到二小时,乔某某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将亲生儿子以2万元的价格通过和林县人张某某卖给了一个江苏人。
2月3日,乔某某的家人怀疑婴儿被张某某等人拐卖,就追到和林县找到张某某想抱回婴儿,此时婴儿已被拐卖到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某镇某村,因此,解决未果。以后乔的家人为了要回被拐卖的男婴,到市公安局报案,要求解救被拐卖的男婴。此案引起了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市局相关部门立即展开工作。刑警支队迅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侦破此案。经专案组成员的不懈努力,于2009年8月26日,在清水河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在清水河县王桂夭乡二道河村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43岁,江苏省丰县人)抓获,8月27日,在呼市将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39岁,和林县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供述伙同贾某某、张某某以3.5万元的价格,将男婴拐卖到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某镇某村的犯罪事实。2009年9月14日,专案组前往江苏省,在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打拐办的大力协助下,于9月15日在丰县某镇某村解救了被拐卖七个月之久的男婴,并安全将男婴交给受害者家属。
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在市公安局组织的红色风暴统一行动中,迫于压力于9月15日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贾某某取保侯审,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文/赵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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