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09年9月21日)
人大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
近年来,人大阿拉善盟工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强化六项意识,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履行人大各项法定职责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多年来,人大阿盟工委始终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围绕自治区人大、盟委的部署开展工作,并坚持和完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盟委请示、汇报制度,从而确保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代表视察等重大活动,都事先向盟委请示,以取得盟委的领导和支持,这对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强化学习意识,提高整体素质。一直以来,我们把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紧紧把握党的中心工作,以指导人大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学习,充分认识人大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不断探索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途径;认真学习历史、经济、科技和本职业务方面的知识,以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工作者只有学法、懂法,并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加有效的实施法律监督工作。在工作中,我们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使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了明显提高;而且在每次审议、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前,还有针对性地邀请专业人员讲授有关专门法律及其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了审议意见切中要害,更具有针对性。(四)强化民主意识,贯彻民主集中制。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决策重大问题,以真正实现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近年来,我们在召开工委会议和主任会议时,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每个成员的民主权利,使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凡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由集体研究决定,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形成了工委组成人员团结共事,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强化效能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是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在工作中,一方面抓调查研究,我们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探求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途径,要求每位同志都要树立公仆意识和务实作风,心系群众,深入基层,虚心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他们多办实事,克服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抓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近年来,我们在监督工作中,逐步实行了跟踪监督、查前学法等好的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六)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规范、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主要以职能公开制、监督公布制、规范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五项制度为重点,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人大工委工作办法、工委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经济工作监督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办公厅工作制度、秘书长工作制度、办公厅会务制度、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办法和档案、保密、财务、车辆、文印等22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了人大机关的管理水平,使工委组成人员议事有规则、人大代表履职有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有标准,为人大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人大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现行体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导致人大职权相对弱化。人大盟工委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与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地位、性质以及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质的区别,人大盟工委的法律地位、性质、职权以及工作运行尚未完全纳入法律的规范之中,不是完全法律意义上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职责,而没有权利,不能行使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职权。存在着事实上的行政执法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脱节,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在某种意义上流于形式,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人大盟工委的现行体制是制约人大监督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主要因素。建议本着改盟派出政权机关为完全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市”建制,沿用“盟”字,设立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盟人民政府。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有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利于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有利于更好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有利于激活人大内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二)人大组成人员的结构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在知识结构方面,行政型、业务型的成员较多,懂法、懂经济的专业人员比较少,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人大工作要求不适应。在职数方面,人大盟工委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不具备选举权,不实行代表制。而作为人大盟工委来说,委员起着代表的作用,是联系基层和群众的主要纽带。由于委员职数少,难以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群众工作,削弱了桥梁纽带作用。在年龄结构方面,平均年龄偏大,难以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这些也是影响人大自身建设的一个因素。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协调解决委员职数。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各级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就阿盟人大工委内设机构来说,现设“一厅两处”,其内设机构少和人员编制缺的情况与所担负的职责很不适应,制约了人大自身建设和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经过努力,盟委已经同意增设“内务司法代表”和“城乡环境资源保护”两个工作处,已报自治区编委。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帮助协调解决。
(四)人大盟工委的职能职权与其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不相适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已施行了15年之久,期间未作过修改。该《条例》是在当时盟多市少的背景下制定的,而今绝大多数盟已改市,该《条例》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盟工委自身建设和职能的有效发挥。建议1:修改该《条例》;建议2:改盟派出政权机关为完全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机关。
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主要措施
为了适应形势需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抓学习培训,促素质提升。要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使大家进一步增强想干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大气魄谋划大思路,下大气力促进大发展;进一步提高会干事的能力和水平,用新思维创造新业绩,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进一步树立干实事的精神和作风,以务实态度树立攀高目标,用扎实措施促进工作落实。(二)抓制度完善,促规范运作。我们将既坚持完善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又注重根据形势变化制定新的制度,逐步形成制度严明、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措施有力的制度体系,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抓调查研究,促作风转变。当前,形势发展瞬息万变,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搞好调查研究尤为重要,更为迫切。为此,我们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职的必经程序,就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开展调研研究,形成一批分量重、价值高、影响大的调研报告,为盟委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抓上下联动,促整体推进。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培训、交流经验、下发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各旗、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人大的交流学习,沟通情况,相互借鉴,形成齐心协力、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人大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抓宣传教育,促形象提升。强化工作举措、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人大重要工作、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增强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提升宣传水平,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