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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09-09-28 22:1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2009年9月21日)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在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乌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人大监督工作,作一个交流。

  一、以把握监督重点为着力点,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行使最普遍、运用最广泛的一项职权。从监督的内容来看,涉及的面很广,而我们又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要求必须立足本地实际,把握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贴近中心,围绕统筹发展进行监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在监督工作中,立足市情,以“五个统筹”为重点,着重对市政府在科学发展方面加大监督力度。除对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常规性事项作出决议外,近年来,我们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了乌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甘德尔山生态景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对年度政府举债、旧城区拆迁改造、全市中小学校园土地管理和使用等事项依法作出了决定决议;对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关于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决议、关于在我市实施禁牧的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督促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市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紧抓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了节能减排、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搬迁改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代表建议办理、防震减灾、体育工作、民办教育等多项有关民生问题的报告,开展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出生人口缺陷和旧城区拆迁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贴近法治,围绕依法治市进行监督。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市实施监督,先后开展了对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电力法、草原法、气象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或自查,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对“五五”普法、社会治安管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依法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以完善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优化监督方式

  着眼于监督法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来评价“一府两院”工作,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规范审议程序,在提高监督质量上求突破。今年,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常委会审议工作的意见》。《意见》从确定议题、会前准备、会议审议、督办反馈、会议纪律5个方面17条内容对常委会审议工作程序予以了规范。根据《意见》,我们在重点发言与一般发言相结合的基础上,实行了口头发言与书面发言相结合的“双审议制”。会前,将《乌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表》连同相关会议材料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组成人员在阅读会议材料、调查了解情况后,把对每项会议审议议题的个人审议意见填写到审议意见表上。会中,由工作人员结合组成人员的口头发言和书面审议意见,整理编发《常委会审议简报》。会后,将审议意见表汇总存档,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这些措施既解决了部分组成人员发言不主动、发言质量不高等问题,也为考核组成人员履职情况提供了依据。

  创新督办制度,在强化监督手段上求突破。今年,我们采取了审议报告电子表决制、落实意见反馈制和跟踪督办制,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使用电子计票系统进行表决,对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审议意见,都要求报告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提请组成人员审议和表决,以此推动“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如:加强对法律援助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促使政府在7个相关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了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组建了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健全公开方式,在扩大监督影响上求突破。我们把健全公开方式作为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突破口,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年度监督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监督工作事项的公开公布,确保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和修改了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民有序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积极推荐和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政风行风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及政府有关会议,畅通了代表知情渠道,拓宽了监督公开途径。同时,我们还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在乌海人大网站设立“代表之声”和“人大信箱”栏目,为代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意见提供了便捷通道,使人大监督置于阳光运作之中,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三、以强化自身建设为切入点,提高监督能力

  多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习培训、平台搭建、制度建设等方面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抓学习培训,强化监督意识。换届后,我们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一是加强了培训辅导。除了每年举办2-3期基层代表和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外,我们还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前,都要安排时间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或代表学习相关法律,做到先学法后检查调研。在常委会会议期间,根据会议议题,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认真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每年人代会预备会议前,邀请有关专家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监督法专题讲座。二是加大了工作交流。除每年派员参加全国十四煤城和九省十三市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外,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三是强化了调查研究。最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各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多次组织视察组、检查组或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工作更好地贴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抓平台搭建,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同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以及有关监督事项等,及时通过媒体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开通了乌海人大网站,并在《乌海日报》开辟了《法治星空》专栏。几年来,共编辑《乌海人大信息》100多期,向社会公布人大工作事项120多件,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我市人大新闻400多篇(条),为人大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抓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利契机,及时做好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以往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继续坚持执行,把一些新的、成熟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先后研究制定了《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联系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审议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使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任务职责更加具体,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监督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人大的要求和兄弟盟市的做法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盟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开创乌海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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