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稿件库 正文
王维山: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促进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09-09-30 16:1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促进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维山

  人民法院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并向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国家审判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实现司法审判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的制度保证,是人民法院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30年来,我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我区各级法院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形成了人大监督与司法活动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有效促进了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强化监督职能,确保了司法公正。近年来,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加强新形势下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通过有效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人民群众对案件处理结果的评价和意见得到及时反馈,确保审判权、执行权不被滥用,促进了司法公开;使法院更加体察民情,顺应民意,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增进了司法民主;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尽力铲除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土壤,及早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苗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障了司法廉洁。

  另一方面,全区各级法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各级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对涉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和建议督查工作,确保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做到“办妥一个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对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监督中发现的法院队伍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及时反馈。

  当前,全区法院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保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标准,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把好政治方向,建好法官队伍,守好公正底线,抓好基层建设,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民强区”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文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