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促进建立公共财政制度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格日勒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不断改进审查方式,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增强预算透明度。常委会围绕依法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这一核心,以改革预算编制方式为突破口,与财政部门共同探讨提出改革思路和具体内容。2003年市政府首次向人代会提交新预算版本,突出内容详尽、透明度较高的特点;将教育、科技、农林水等10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改革方向,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创新审查方式,把握审查重点。从三个环节入手改进初审工作。一是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就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确保预算编制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二是在预算初稿形成后市委审定之前,就草案中的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反馈财政部门。三是在预算草案经政府审定并经市委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围绕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就重点内容依法进行审查。
规范审批程序,堵塞监督漏洞。一是加强对超预算收入安排使用的监督。要求市政府每年第四季度要保守测算全年可能产生的超预算收入,当年若要安排使用超收资金,需要提交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二是切实做好对决算的审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的力度,力求清晰反映批准预算的法定变动情况;增强决算编报透明度,推进决算编报改革;对年终超预算收入决算数大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部分,要求在决算审批中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加强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一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隐形赤字问题。针对市财政运行中存在不良挂帐数额较大、挤占金库资金的问题,常委会提出分年度逐步消化不良挂账等建议,督促市政府基本解决了积压十多年的呆死帐。二是建立金库周转金。常委会要求财政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提取预算周转金,并与财政部门协商,将上年度净结余的大部分资金提取为预算周转金,缓解了金库资金周转紧张的局面。三是促进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为进一步增强财政抗风险能力,常委会要求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将提取和使用基金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