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监督法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万龙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落实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完善监督制度,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选准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在选取监督议题的途径和程序方面,坚持从代表建议、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六个方面收集筛选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人代会审议,形成本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左右。我们确定的监督议题,有以下特点:突出改革发展的大局,先后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情况等报告,连续两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听取审议了关于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先后对行政审判、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反渎职侵权、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法院执行和水污染事件处理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监督。
搞好调查研究,提高监督质量。在调研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调研的范围要有广度,内容要有深度,必须深入基层,获取客观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调研报告要分析透彻、观点突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对策。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调研报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为提高监督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审议表决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首先,我们规范常委会会前各工作环节的程序及时限,对“一府两院”拟提交人大的专项工作报告稿如何事先征求意见、何时送达、何时印发组成人员等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审议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其次,会上对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未获通过的报告,在下次或以后的常委会上重新报告。这些做法对政府工作部门产生的促动很大。
加强跟踪督办,务求监督事项有落实。我们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审议意见,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和效力。严格执行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监督,要求“一府两院”在一年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常委会还根据情况将“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列入议题,进行审议和表决,推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