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
加4天班只发些月饼水果
王女士说,今年10月1日~4日,公司因业务繁忙要求她加班。10月4日下午她加班结束时,只从公司领到4盒月饼、2箱苹果和1箱红提。当时,公司负责人告诉王女士和其他4名加班职工,这些物品就是对他们加班的“犒劳”,并答应节后业务淡季时可让他们调休。
10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商水县红玫瑰婚庆礼仪公司时,公司负责人马鹏(音)说,每年的国庆长假都是他们生意的旺季,公司自然要求职工加班,国庆节过后公司会安排轮休“补偿”加班职工。
当记者提及加班费时,马鹏说:“一名职工4天的加班费是120元,我发给每名加班职工的月饼、水果价值近150元,已经包括了加班费。”
说法:
发月饼水果不能冲抵加班费
10月9日下午,商水县劳动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休息日加班,就得支付不低于3倍工资的加班费;要是安排在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就得支付不低于2倍工资的加班费。
这名工作人员说,今年的10月1日、2日、3日和6日,这4天加班要支付3倍标准的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这4天加班要支付2倍标准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