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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买手机号要求处罚销售商 告发改委被驳回
内蒙古新闻网  09-10-12 15:1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王先生花8.8万元购买了一个有6个8的手机号,随后以销售商违规收取高额码号资源占用费为由,向市发改委举报。因认为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实施处罚,王先生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先生是名新闻记者。他起诉说,他2006年10月从北京星球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花8.8万元购买了一个含有6个“8”的手机号。今年5月,他向市发改委实名举报。而市发改委在办结他的举报后,却没有对星球通科技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王先生起诉要求市发改委对星球通公司进行查处。

  市发改委表示,在收到王先生的举报后,该委发现他已经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根据相关规定,举报人已就同一事项提起诉讼的,其举报不予受理。事实上,王先生曾向法院起诉星球通公司欺诈,要求双倍索赔,被法院认定王先生的购买行为属于自愿,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此案是先有诉讼后有举报,市发改委不予受理举报的行为并无不妥。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记者 孙莹)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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