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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甲流诊疗方案 重症优先住院治疗
内蒙古新闻网  09-10-13 17:4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救治,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了新修订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二00九年第三版)》。

  由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牵头,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修改完善新版方案,结合了中国甲型H1N1流感实际诊疗经验,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甲型H1N1流感相关资料。

  方案强调:人群对此病毒普遍易感。妊娠期妇女,肥胖者,五岁以下儿童及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伴有慢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功能低下者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此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尽早进行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方案要求,各地应根据患者病情及当地医疗资源,按照重症优先的原则安排住院治疗。高危人群较易成为重症病例,宜安排住院诊治;轻症病例可安排居家隔离观察与治疗。

  针对重症病例可能增多的情况,方案对加强重症病例的甄别和救治作出重点描述:持续高热三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甲型H1N1流感的治疗策略、抗病毒药物用法用量及中医辨证治疗方案。(记者 曾利明)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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