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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谁来为闫德利的名誉"买单"?
内蒙古新闻网  09-10-22 10:2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网友“艾宾浩斯”说:“谁来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谁来保护有可能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我们?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否则,今天你幸灾乐祸看热闹充当闲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求助于法律,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友mamba认为闫德利应该大胆地走出来维权。

  18日,闫德利和家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这件事社会影响太大了,我希望能追查到凶手,还我自己清白,还社会一个公道。”她说。

  目前,“艾滋女”事件还没有尘埃落定。谁来为闫德利的名誉负责?

  闫德利表示,她怀疑博客内容是她的前男友写的,因为只有前男友有她的照片;他还拿“照片上网”威胁过闫德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黄爱学说:“从目前的案情来看,行为人编造虚假信息和散布图片的行为构成恶意侵权,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另外,从造成的严重的后果来看,黄爱学认为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关于诽谤罪的规定。闫德利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很多网友还认为,有关媒体和网络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为闫德利的名誉“买单”。

  “网络信息传播者和新闻媒体对于未经甄别和核实的信息加以传播,扩大了侵权范围和损害后果,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侵权责任,”黄爱学说,“网络服务商如果未尽审查义务或者不予以及时删除相关信息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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