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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先央企再地方和其他
内蒙古新闻网  09-10-23 16:0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二十三日在人保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规范和调控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安排。人保部将首先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在进一步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再逐步规范地方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负责人的薪酬问题。

  据了解,人保部已于上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央企负责人薪酬确定的基本原则,除了考虑基本年薪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关系之外,还考虑了对他们的激励问题,即根据他们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另外,《意见》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上市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要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披露。

  尹成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意见的落实,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记者 马海燕)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安华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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