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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警句“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引发各方争议
内蒙古新闻网  09-10-27 17:3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20分报道,随着新《保险法》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重新印制的新人身险投保单投放市场也将满一个月,投保单上一句需客户签字的提示警句“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引发了各方争议。

  10月初使用的人身险投保单,最后一页投保人确认栏上的提示警句是“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险利益的不确定性,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现在的保单警句已经删除最后一句“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但是仍有观点认为,释义盲点并没有解除,有观点担心法律规定投保人的犹豫期权利,也就是签订保险合同10日内可以无条件退保的权利形同虚设。因为一旦签认了提示书,就认可了保险。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强烈建议,应该对保单警句还要作修改,对于保险利益这个名词进行释义,比如特指投资和非固定分红部分的收益不确定,不然投保人对这样一个名词的不安感难以消除。

  也有分析认为,投保警句在市场上已经引起连锁反应,现在还处在初级阶段,最终影响的将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新单签署效率,进而使得寿险公司个险渠道的销售出现下滑。前三个季度,上海个险业务同比增长超过10%,但主要依靠几家大公司撑起场面,另外近9家寿险公司个险收入负增长。甚至有人认为,如果这句提示警句不做更明晰的释义,势必会影响到整个个险渠道的销售。全国有240多万营销大军,只要其中10%的人员受到这句话的影响,那对于接下来的保费收入无疑产生消极的影响。(记者 孙莹)

稿源: 中广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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