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深交所四措施遏制创业板上市首日过度炒作
内蒙古新闻网  09-10-27 20: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记者27日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正陆续推出四项措施遏制创业板上市首日过度炒作。

  这些措施包括: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对重点会员、重点营业部、重点账户、重点股票实施重点监控。近期深交所先后走访和约见了20多家证券公司,明确要求会员做足、做深、做透客户管理,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客户交易行为,遏制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发生。

  严密监控创业板首日交易,对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虚假申报或频繁申报等手段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账户,实施精确打击,及时采取盘中限制交易措施。

  加强后续交易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实施特别停牌制度,警示市场风险,遏制持续炒作,坚决打击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客户管理不力、纵容客户参与炒作的证券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对蓄意拉抬股价涉嫌操纵的投资者,快速有效地上报证监会查处。

  据介绍,近日深交所对存在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华某民”“林某仲”“陈某生”账户实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今年7月份以来,托管于杭州天目山路某营业部的“华某民”账户,多次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以涨停价申报买入并撤销申报,随后以低于买入申报价格卖出所持股份,涉嫌蓄意影响开盘价牟取不正当利益;托管于广东江门堤东路某营业部的“林某仲”和“陈某生”账户在多只股票交易中发生利用连续大笔申报、涨停申报、虚假申报等手段涉嫌蓄意拉抬股价的行为。除实行限制交易措施外,深交所还把这三个账户的涉嫌违规行为上报证监会调查。此外,深交所还向其他十余个异动账户的托管会员发出监管函,同时抄送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

  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将于10月30日上市交易。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在看到创业板光明前景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创业板特有风险,理性投资,合法合规参与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赵文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