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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网民所反映收费疫苗并非"甲流"疫苗
内蒙古新闻网  09-11-01 19:3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针对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收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情况,中国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经卫生部核查,所反映各地收费接种的疫苗并非“甲流”疫苗,国家明确要求不得向甲型H1N1流感疫苗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据接受,经卫生部核查,所反映各地收费接种的疫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季节性流感疫苗,其接种重点人群与甲型H1N1流感疫苗相近,另一种为进口7价小儿肺炎疫苗,用于预防5岁以下儿童发生肺炎球菌所致肺炎。两种疫苗均为自愿自费接种的Ⅱ类疫苗,各地所销售的疫苗均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没有发现向受种者多收费的现象。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应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在了解疫苗及接种注意事项后,须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证明自愿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受种者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疫苗及接种经费由各省级财政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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