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11月15日提供的消息,据初步估计,11月11日发生在敖汉旗新窝铺村商铺的大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
据介绍,11月11日18时30分左右,敖汉旗公安局新窝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新窝铺村临街一商铺突发大火,火势迅猛难以控制,请求派出所帮助。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生火灾的是一家摩托车修理铺,位于新窝铺村中心地段,左右均为各类商铺,商铺之间为木质隔断,火势已殃及到了北面的商店。为了防止火势继续蔓延,派出所所长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组织群众将紧邻修理铺南侧的木质隔断拆除,打通一条防火通道。在救火过程中有群众向民警反映,在修理铺屋内有一罐液化气罐被大火已烘烤多时,随时有爆炸的危险。液化气罐一但发生爆炸周围数十名救火群众的人身安全必将会受到威胁。两名民警冒着液化气罐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立即冲进屋内用钢筋钩将已烤得烫手液化气罐勾出屋外,转移至安全地点。
经过民警与数十名群众的共同努力,火势得到初步控制,没有继续蔓延的可能,但已着火的商铺因屋内均为易燃品,火势依然较大。这时,接到报警的敖汉旗消防大队的救火车也从70公里外赶到了现场,在专业消防队员的扑救下,大火很快被扑灭。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