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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12年仍靠围追堵截管理 城管遇"内忧外患"
内蒙古新闻网  09-11-16 08:5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城管变法应理念为先

  崇文和顺义的城管改革,能否化解城管的积弊,仍尚待观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虽然支持“崇文模式”,但他也提出,执法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应设法保障流动摊贩等被执法对象的生活。这就需要城市管理从“联席执法”向“联席服务”进行转变。比如,“联席执法”中的工商人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为摊贩寻找生活出路。

  至于“顺义模式”,一些城管大队队长学习后摇着头说“没有可操作性”。现实情况是,有些城管分队与街道关系密切,人、财、物均由街道管理,作为街道下属的一个部门,怎么可能去监督自己的“衣食父母”?  

  各区县大队管理体制不同,很难说哪种模式能被推广。熊文钊认为,城管改革应以理念为先,变革城市管理思维。如果仅仅是部门变了,执法权变了,但“行政高压”的思维不变,对现状将毫无裨益。因此,应当把城市看做一个整体,理顺体制,统筹运作。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则表示,寓管理于服务等新理念,应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今后“执法型城管”必须向“服务型城管”转变。为了厘清城管行政权的边界——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以应松年为首的专家正在酝酿设计一部《城市管理法》。

  罚不出个好秩序   ——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

  问:有人质疑城管执法的合法性,您怎么看?

  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来自《行政处罚法》。当年立法时,全国人大调研后,在《行政处罚法》中特地加上了第16条,肯定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的尝试。《行政处罚法》就是这支队伍成立的法律依据,从法理上来说,《行政处罚法》是基本法,全国人大已经授权的非常清楚了,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毋庸置疑。

  问:制定《行政处罚法》时,您就是参与者,现在您怎么看城管的困境?

  答:城管只是城市管理体制中的一个方面,应该放在大环境中去研究,而不能就城管说城管。去年奥运会给我们的经验是:城市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靠各部门的合力才能管好。

  城管碰到的很多矛盾其实是政策不协调在执法中的反应。比如,没给小商小贩一个合理安排,这是城市政策问题,不是城管能解决的。解决城市管理困境,关键是各个部门相配合,疏通上游和下游,单靠末端执法,罚不出个好秩序。

  问:崇文和顺义模式怎么样?

  答:崇文和顺义的尝试,都加强了综合协调。在现行体系下,必须有个第三方,就像奥运时候的“08办”,在各个部门之上综合协调,建立跨部门的协同机制。

  崇文把执法力量在街道层面整合后,城管和其他部门融合在一起,形成了配合机制。顺义的“大监察”也体现了综合管理的思路,方向是对的。

  问:北京为什么不能由警察来负责城管这摊事?

  答:1995年时,北京曾试行过巡警制,但没走下去。巡警制进行不下去,一是警察有法定的职能,是武装的行政力量,不能事事都把警察推到矛盾的前台。另外,那时部门职能没切分,大家都管,就会互相推诿。

  问:我国是否需要一部《城市管理法》?

  答:规划部门有《规划法》,水务部门有《水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有《城管法》。为部门立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今后法律将越来越综合,立法者只考虑怎么管理某方面的问题,不会为某个部门立法。现在没有一部专门的《城管法》,将来可能也不会有。

  问:您认为应该如何规范城管这支队伍?

  答:我给国务院法制办提过几点建议:希望他们能很好地总结“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做法,希望国务院以一定的形式来肯定这种体制和模式,从全国层面能给城管指定一个管理部门,有一个部门去操心这个群体的事,有个人管,比各地自行其是强。试行12年,城管也到了这个时候了。(记者孙文晔)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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