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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赛罕区轻灯小区拆除凉房纠纷跟踪报道
内蒙古新闻网  09-11-17 09:1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联名单     

  今年8月份居委会又给每户居民发了《轻灯小区节能改造项目意向书》,内容包括了拆除凉房。在相关会议上办事处韩主任先后均表示:“多数人同意就拆,不同意就不拆。”据居民代表姚大爷表示“三座楼总体来看,不同意拆凉房的,要求按《协议》办的占大多数,另有签字联名单为证。”再已公开的信息中了解到最终有38户签了协议书,明确不同意拆的是61户,而被人民路办事处称为“随大流”的居民有24户,但据居民高大妈说:“所谓‘随大流’是居委会把办理低保和拆凉房结合挂钩,致使一部分人‘随大流’ ”。

  9月8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管执法队给每户发《限期拆除通知》,通知内容说:“根据拆除城区临建和违章建筑的通知,拆除影响市容,妨碍交通的各类建筑。”居民代表姚大爷认为:“这不符合本院的情况,小区在小巷子里的职工院内,乱搭乱建的篷房已经由居民们拆除,既不影响交通又不影响市容不属于违章建筑,要求执法队不要违章执法。”居民们在向赛罕区政府反应相应问题后赛罕区信访办的答复仍然是:“多数人同意就拆,不同意就不拆。”在大多数居民确认不拆的情况下,居民们纷纷购买大白菜土豆等过冬储存的食品。没想到的是,突如其来的“横祸”不但把过冬的食物掩埋在了废墟下,而且把居民们的心一起带入了寒冷的严冬。

被掩埋的过冬食品

凉房拆除后被迫堆放家中的物品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居民们纷纷表示:“大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拆除行动时,并没有向我们出示“三证”(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人员上岗证、拆迁人员工作证),而是非常蛮横地直接进行了拆迁。”记者随后查阅了《呼市房屋拆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没有‘三证’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野蛮拆迁给群众经济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记者随即又电话采访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管二大队大队长韩振祥,韩队长承认说:“这次拆除行动没有任何文件和手续,是由赛罕区曹兵调研员带队实施行动的。”据居民们描述,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住户们有肢体上的冲突,居民们都愤怒的说:“当小区居民的财物还在凉房内时,执法人员的大型机械就对小凉房进行了拆除,使我们的大量财物受到侵犯。这些都要由违章执法人员负责。”而在采访韩队长时,他向记者说:“当时现场并没有发生城管队员与居民们的冲突,对试图阻挠拆除的居民也只是树立人墙进行隔离,避免在拆除中伤及居民,绝对没有打人这种情况发生。反倒是个别几位居民对城管队员大打出手。”在拆迁后的现场,记者却看到一些居民在“废墟”中往出清理自家过冬的食物等物品。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在此次拆迁凉房过程中,85岁的老红军老党员李大爷被推搡;居民李大妈的手臂造成淤青;居民们的过冬食物和物品被埋在废墟中;居民们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无助和凄凉。这些场面不应该在我们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出现,但是,这样的事情恰恰就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而且恰恰与我们现在倡导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导致这样的“不和谐”,它的症结到底在哪?内蒙古新闻网对此事将继续跟踪报道。(内蒙古新闻网实习记者 王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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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马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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