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与呼市政府就安全生产问题约谈冀东水泥
2009年1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与呼和浩特市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就呼和浩特市相关企业近期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正式约谈冀东水泥集团公司负责人。
据悉,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10”和“10·23”两起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意识谈薄、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其建设项目做安全生产“三同时”评价,致使其建设项目在先天上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不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违法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书,致使建设工程从开始就存在安全隐患。
内蒙古安监局与呼和浩特市政府就安全生产问题共同约谈冀东水泥,要求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扎扎实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和机构要切实负起责来,采取强措施、硬手段,帮助企业排查和治理隐患;各地区、各部门和每一个企业都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无论是工程建设项目,还是危化项目,都要按照国家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同时“手续。
此外,呼和浩特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勇同志代表呼和浩特市政府通报了1—10月呼市地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了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10”和“10·23”两起事故的有关情况,提出了呼和浩特市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措施;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士功就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检查性发言。(内蒙古新闻网 马铃翔 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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