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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宝马拖人案"追踪:肇事司机被控故意杀人
内蒙古新闻网  09-11-18 15: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飞车撞了人不但不停车施救,还将伤者拖出500多米……今天(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昆明市园博路“轿车拖人案”,18岁的肇事司机申广被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申广的辩护人乔嗣勇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提出异议,表示其行为应该以交通肇事逃逸罪论处。

  “申广主观上没有剥夺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应该以交通肇事逃逸罪论处。”申广的辩护人乔嗣勇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称,申广当时没看见死者,直到碾压了人以后才有感觉,他之所以没有停车查看,一是当时非常恐惧,二是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害怕被交警查到才驾车逃走。“再者,死者之前已被奥拓车碰撞,其死亡的后果是由两次事故造成,不应由申广承担所有责任。”乔嗣勇说。

  据了解,事故中的死者为红河人,20多岁,在昆打工。今天开庭死者家属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申广提出各种损失30多万元。

  案情回放

  事故伤者被拖出500米

  今年3月17日凌晨,昆明市园博路云山村岔口处发生车祸,一辆奥拓与摩托车相撞,摩托倒在公路南侧,其中摩托车驾驶人躺在摩托车旁,而摩托车乘客则被甩到了对向快车道上。此时,18岁的申广开着借来的三菱菱帅黑色轿车驶向了摩托车乘客倒地的快车道。三菱车正前部与躺在地上的摩托车乘客发生碰撞,并将其拖挂了500多米,直至园博路右转穿金路时,受害者才落地。

  据申广事后交待,在车子与受害者接触之前,他已经看到了地上躺着人,而且整个过程中驾车的申广都是有感觉的,知道撞了人。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申广在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停过一次车。后经法医检验证明,在与奥拓车相撞后,受害者虽然被甩出一段距离,但仍有生命体征。据警方认定:肇事逃逸的申广并没有驾驶证。

  事情发生后,申广立即驾车沿金殿、黑龙潭、龙泉路方向逃逸,驶上了荒凉且人烟稀少的长虫山老路,并在中途放下同车的4名朋友,向山中逃逸。而三菱轿车在到达山顶后就没油了,申广弃车徒步逃亡。因对山路不熟悉,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走回龙泉路。肇事车后被一位老人发现。

  回到市区后,申广在关上关坡村一旅社住了3天,就乘车逃回了镇雄老家。回到镇雄后,他到坟上拜祭了母亲,并看望了生活在这里的外公外婆。3月25日,他买了一张中午前往成都的车票,准备继续踏上逃亡之路。车子才来到镇雄与威信的交界处,他就被民警抓获。(记者 柏立诚)

稿源: 云南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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