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的总体思路,鄂尔多斯市2008年以来对276座煤矿进行了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打造花园式矿区,目前已经收到明显成效。
从2005年起,经过3年攻坚战,鄂尔多斯市将煤矿数量从1900多座缩减到276座。在矿井生产能力提高的同时,环保部门发现各煤矿环保治污设施安装积极性不高,环境污染严重。从2008年起,鄂尔多斯市开始对煤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要求全市60万吨以下规模的煤矿进行防风抑尘设施建设,运煤道路硬化为混凝土路面;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等污染物处理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要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区要明确扬尘控制管理规定,并设立环保专管人员,确保达标排放;对没有安装环保设施的煤矿坚决不审批通过、坚决不允许生产。此外,276座煤矿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过处理,达标后进行循环利用,取暖锅炉也安装了除尘脱硫设备,实现了合格排放。经过综合治理,矿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打造花园式矿区成效显著。(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