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赛罕区工商分局经济检查执法大队了解到,11月初,该大队对赛罕区世纪五路一家酒店使用不合格毛巾案件进行了立案处罚。
该酒店从一商贩手中,以1.4元/条的价格购进3000条毛巾,作为酒店洗浴中心套票中配送的备品供消费者使用。经内蒙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样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这批毛巾pH值不符合GB18401-2003标准,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使用后可能会对皮肤造成伤害。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查扣了这批不合格毛巾,并对经营者进行了货款2倍的罚款。(文/查娜 张俊平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