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10月14日,读者在安徽省图书城选购公务员考试用书。新华社记者刘军喜摄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行)》规定,有一般作弊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有严重作弊的,终身不得报考,对作弊者打出一记重拳。
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笔试本月29日开考,预计将有100万考生走入考场。近几年,受就业形势严峻的影响,社会上掀起了“公务员热”。考试竞争越来越激烈,数千人争夺一个职位已十分普遍,作弊行为也随之滋生。
以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为例,全国投入考务人员7万人,有的考场配备了手机信号屏蔽仪、身份证鉴别仪等设备,共查处约1000例违纪违规行为,检测出作弊试卷近700份。
对此,国家公务员局表示,少数考生的作弊行为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切身利益,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作弊行为的防范、打击和处理力度,让公务员录用考试这座“玻璃屋子”继续保持干净和透明。
据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建立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管理系统,使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让作弊行为无处可藏,让作弊者无处遁形。
1993年,中国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这标志“卷子”代替了“条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则的录用考试称为各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主渠道。
据统计,自1993年以来,各级党政机关通过考试录用选拔公务员50万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从2003年到2008年录用公务员4.9万名。(记者余晓洁赵超)
公务员考试: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者终身不得报考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用工作公平、公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详细》》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就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问:《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做了认定,都有哪几种处理方式,是否有法律救济渠道?
答:《办法》对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每个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出了规定,并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给予三个层次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报考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办法》为报考者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救济渠道,规定: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