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食品用保鲜膜今起须标警示语 保鲜膜应少用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1 08:2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一批新标准将于今天实施。从今天开始,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示“食品用”字样,并将标示出“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记者近日走访一些北京超市、批发市场时发现,超市内主要销售PE保鲜膜,有少量PVDC保鲜膜,且外包装上都有警示性标识。但在农贸批发市场,PVC保鲜膜占很大份额,虽有少部分PE保鲜膜销售,但大多没有标识。

  >>解读:食品保鲜膜最好少用

  环保专家董金狮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鲜膜,可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和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PVC膜透明度好,但内含较多增塑剂,不能包装含油脂的食品,不能放在微波炉中使用,否则可能导致癌症等病变;PE保鲜膜透明度差些,但可包装含油脂的食品,可在微波炉中使用;PVDC保鲜膜在PE的基础上还具有保香的功能。

  董金狮提醒,保鲜膜最好少用,有些保鲜膜含有的增塑剂会渗入食品中,威胁健康。 (记者胡笑红)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张慧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