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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啤酒中喝出玻璃碴索赔5千万被判敲诈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3 17:2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二人在啤酒中喝出玻璃碴儿索要5000万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山东男子周瑞珂和朋友陈现涛聚会时,在所喝燕京啤酒中发现一块玻璃碴儿,后来竟向燕京啤酒公司提出了5000万元的“天价”索赔。

  被告人陈现涛的妻子拿到判决书边看边哭。

  燕京啤酒天价索赔案一审宣判

  二人在啤酒中喝出玻璃碴儿索要5000万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山东男子周瑞珂和朋友陈现涛聚会时,在所喝燕京啤酒中发现一块玻璃碴儿,后来竟向燕京啤酒公司提出了5000万元的“天价”索赔。

  燕京啤酒公司报案后,二人双双被抓。

  昨日下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因天价索赔所引发的刑事案件宣判。顺义法院一审认定周、陈二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

  法院判决 构成敲诈勒索罪减轻处罚

  昨日下午2时许,顺义法院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

  因法院方面不允许媒体采访,记者按法院要求以公民身份旁听了此案。

  此前,陈现涛和周瑞珂二人在开庭审理时均坚持认为自己属于消费者维权行为,否认有罪。

  对于5000万元的天价索赔,陈现涛表示当初是在厂家迟迟不给答复的情况下,才随口说出的一句气话。

  而周瑞珂的辩护律师认为,周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赔5000万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使消费者滥用权利,索赔数额的高低也只是民事上的当与不当,因此不构成犯罪。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检方指控陈现涛和周瑞珂二人犯有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院认为,陈现涛和周瑞珂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鉴于二人系犯罪未遂,法院对二人依法减轻处罚。最终,陈、周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4个月。

  陈、周二人表示,回去再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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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新民网  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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