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头条新闻 正文
骑电动车或须考驾照 各界热议新国标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8 17:2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别总和电动自行车过不去    

  针对吵得沸沸扬扬的电摩新标准争论,国标委日前发布说明,称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是两个不同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不需要考驾照等。(《人民日报》12月7日)

  国标委答复显然没有触及公众关注之焦点,现在问题不是标准不明,而是按照新标准界定,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已经“越界”进入机动车行列。据统计,目前我国至少有电动自行车1.2亿辆,若严格执行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80%左右的电动自行车超标,这意味着将近1亿辆电动车车主必须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缴纳强制车保险等,无疑将大大增加出行成本。目前骑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是工薪阶层,大多数人难以承受这些成本,很多人只能无奈地选择弃骑,这无疑会增加城市公交的负担。如果从道路安全考虑,一夜之间这么多的电动自行车变成“摩托车”,驶上机动车道,既增添路堵,也将增加事故概率。

  当然国标委颁布实施电摩新标准并无法律不当,因为20公里时速、40公斤重量两个数据,是1999年国家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的。但该标准已经执行10年,与今天的道路情况及群众出行要求多有不符之处,对“老皇历”进行修改实有必要。

  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市民住所与工作单位距离越来越远,过低的时速难以满足要求。另据专家分析,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电池只能做得很小,只够跑20公里路程,上班一族要频繁充电,非常不便。而国外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高于我们,如欧洲标准是25公里、美国31公里、日本24公里,值得参照借鉴。

  即将强制执行的电动车“新国标”被指“潜伏”着巨大的利益。笔者以为,行业之间的利益之争不能“绑架”消费者利益,实施电摩新标准不应以增加公众出行成本为代价。秉承这一原则,政府管理部门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利益主体,尤其是一亿多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对新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求大同存小异。在此基础上,对20公里时速和40公斤重量两个关键性参数作适当修改。同时,执行新国标应有一定过渡性,便于消费者适应和自行车生产商转型。据悉,将于明年元旦实施的电摩新标准并未公示、听证,而由少数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闭门制订,这未免有点武断和不妥。(中国青年报 )(尹卫国)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魏佩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