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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6盟市率先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9 10:2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菜市场”医院乘“医改”转型

  12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任亚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6个盟市的负责同志就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在明年2月份之前完成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自治区选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全面推行。6个盟市共有农村牧区卫生院491个、规划建设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个,分别占全区的37%和46%。

  听取发言后,任亚平指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当前医改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开局之年医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要抓好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要抓好基层医疗单位的利益补偿,调动基层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三要抓好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切实降低中间成本。四要抓好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确保惠及广大群众。

  任亚平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加强绩效考核,创新补偿分配机制;加强学习培训,调动医务人员主动性。通过制度的实施,真正把药品费用降下来,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各盟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委办厅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记者吉莉)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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