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头条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公安厅交警总队:4月起酒驾记分翻番 驾照重考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0 08:4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1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并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新的扣分规定意味着,只要酒后驾车,不论是否喝醉,都要被记12分,这样一来,必须重考驾照才能驾车。”

  这位负责人说,除酒后驾车外,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3种违法行为,也由过去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同时,新增了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新增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新规定扩大了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记者 赵弘 通讯员 田利华)

[责任编辑 刘敏 ]

高雅艺术进校园
赤峰市普降大到暴雪
最美基层干部:梅...
互联网成为农民备...
“地球一小时”熄...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玉石展
十三岁女孩捐献器官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