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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豪车"问题水落石出 刘丽洁辞职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1 13:3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12月20日下午,呼伦贝尔市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的处理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本人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在互联网上曝光后,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已查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办案用车10台,其中刘丽洁担任检察长后购买4台, 2009年10月16日,刘丽洁所乘坐的别克林荫大道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严重,阿荣旗检察院自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借用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大众途锐越野车一辆供公务使用。

  该车购自北京大众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价值78万元,使用期间曾挂过蒙OE0729号车牌。调查结论认定,刘丽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日前,刘丽洁已经作出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辞去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三部门还决定,对刘丽洁所借车辆挂蒙O牌照的行为,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对网民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记者毛锴彦 实习生邢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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