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头条新闻 正文
中央安排近40亿元资金救助受灾困难群众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4 09:0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记者从1月23日日在南宁召开的2010年全国救灾减灾工作会议上获悉:最近,中央财政安排近40亿元冬春救助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第一笔约80%的资金已于去年12月下拨各省(市、区),剩余资金将在春节前后下拨。要求各地要组织好新灾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央领导十分关注受灾群众的过冬生活,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平安过冬。各地要把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民政部新颁布的工作规程,摸清不同人员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以及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尽快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户,落实到人。最近发生雪灾、地震等灾害的省区,一定要统筹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地方投入,及时向受灾困难群众提供救助,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水喝、不受冻,安全温暖过冬。

  进入1月份以来,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的大风、降温、雨雪及持续寒冷天气,京、津、冀等地日降雪量突破历史极值,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区暴雪成灾。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灾情会商,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趋势作出预测。二要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三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灾害管理升级系统的普及使用。四要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五要保障倒房重建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早完成。 (记者庞革平)

[责任编辑 赵翰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