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今年突泉县坚持责任落实、超前预防、有效化解、妥善处置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抓好源头,从决策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在上项目、做决策等重大事项中,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决杜绝草率决策,要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和具体操作等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调处,从排查化解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继续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四位一体大调解的作用。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进行排查。一般性、多发性矛盾经常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时限,包案领导要跟踪督导,直至得到彻底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我们要在排查调处工作突出的乡镇,召开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要做好准备。同时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和调处工作。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限期加以解决。对确属政法机关错误的,认真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予以纠正或赔偿;对政法机关无过错但当事人不理解的,要认真进行解释说明,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做好思想工作。
三是重视预警,在处置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相关部门要从情报信息、装备配备、舆论引导等方面,完善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指挥位置,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各种力量,及时、妥善、高效地指挥处置,确保在事发初期迅速、果断地处置好第一现场。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三个慎用”原则。群体性事件平息后,要尽快兑现承诺、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久拖不决、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记者 安华祎 通讯员 冯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