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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
内蒙古新闻网  10-04-28 16:5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

  今年,“世博会”和“亚运会”将在我国举行,同时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9周年。为集中展示近年来全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世博会”和“亚运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按照《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全区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内文明委[2008]1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活动。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在全区形成“迎世博”和“迎亚运”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 表彰数量

  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老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模范表彰6名,共表彰模范30名;同时表彰提名奖110名。

  三、 评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符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全区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中全区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及具体标准,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区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均可参评本届全区道德模范。

  四、 推荐名额

  本届表彰全区道德模范推荐名额为140人。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分别为每类2名共120名,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分别为每类1名共10名,内蒙古军区、内蒙古武警为每类1名共5名(其中内蒙古军区2名、武警总队2名、森林总队1名),区直机关为每类1名共5名。

  五、 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成立组委会。自治区活动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军区政治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上述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和部队官兵代表(全国、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全国、全区道德模范)11至13人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评定全区道德模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各盟市同时成立由宣传部牵头,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军分区等单位参加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全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武警总队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自系统全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 评选程序

  1、4月中旬,主办单位发出关于印发《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实施方案》(自治区主要报纸和网站全文刊发),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在当地主要媒体、都市类报纸及网站刊发《通知》及《实施办法》,并发布公告,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

  2、4月下旬,各盟市、区直机关、驻区部队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系统管理的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地区可以向本盟市本系统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以通过网络或信函直接向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邮编:010096,电子邮箱:nmgwmbzhc@163.com,联系电话:4812718、4811633(传真),联系人:张群、祁秀梅。各地区各系统也要公布接受推荐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员。全区推荐日期截止到5月31日。

  3、各地区各系统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的原则,优先推荐普通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群众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特别是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人物和全国、全区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推荐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各地区各系统要对群众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系统群众直接向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将全部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地区、系统备选。

  4、各地区上报的全区道德模范人选,要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区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区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区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区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区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带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一寸免冠彩照各一式三份,加盖盟市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军分区或区直机关工委、内蒙古武警总队(或森林总队)的公章,于6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5、6月中旬至7月中旬,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区各系统上报的全区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自治区文明委审定。审定后的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公众投票评选。公众可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区道德模范”选票寄至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也可以从相关网站上投票。选票汇总工作将委托自治区统计局派人现场指导。

  6、7月下旬,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根据评委会的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报自治区文明委审定,确定6名“助人为乐模范”、6名“见义勇为模范”、6名“诚实守信模范”、6名“敬业奉献模范”和6名“孝老爱亲模范”,其余正式候选人列入全区道德模范提名奖。

  七、表彰奖励

  1、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军区政治部作出《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区道德模范的决定》。

  2、9月中旬,主办单位在内蒙古乌兰恰特举行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我区已被评选表彰的全国、全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参会。

  3、全区道德模范获得者被推荐参评全国道德模范。

  八、新闻宣传

  在评选表彰期间,各级主要新闻单位、都市类报纸、重点新闻网站,要运用多种形式,对评选表彰全区道德模范各个阶段的工作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建设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媒体宣传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负责,盟市媒体宣传由本盟市宣传部负责。

  附:

  1、全区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全区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全区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全区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全区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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