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日前卫生厅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这一方案,将初步建立起内蒙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该方案分别从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3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中,按照国家监测计划,内蒙古开展监测的检验项目共计64项,涉及19类食品,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为监测点。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也分别确定了具体的监测点。(内蒙古日报记者 许晓岚)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5月18日至2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5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隆重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以及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刘新乐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详细>>>
内蒙古设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门槛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日前制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进行重新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规定,今后,凡自治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制定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必须向自治区卫生厅申请备案。企业标准由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起草,确保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详细>>>
内蒙古自治区全力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月3日,全区质监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面总结了2009年的质监工作,部署了2010年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10年全区质监工作要坚持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突出质量管理和监督把关两个重点,加强体制机制、技术平台、质监文化三大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执法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强化质量监管,全力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科学发展保障能力;改革创新,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监文化建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