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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各地达斡尔人”摄影展征稿启事
内蒙古新闻网  10-07-29 12:0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文联、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档案局、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达斡尔学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达斡尔学会。

  一、影展主题:为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及祖国各地达斡尔族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关怀下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各条战线达斡尔族专家、学者、英模人物及普通百姓的风采,展示达斡尔族聚居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风光。

  二、作品要求:必须是参赛作者拍摄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为原创,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构思别致,富有创意,实名投稿。纪实性与艺术性均可。

  三、征稿时间:2010年4月1日——2010年10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30名 

  入选作品100幅

  五、展出与出版

  影展主办方将于2010年11月中旬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美术馆举办获奖入选作品展览,随后出版作品集。

  六、评选

  主办方将聘请我区著名摄影家组成的评委会对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参展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摄影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可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到十英寸(长边尺寸)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

  4、每幅作品背面均需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5.、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扫描刻盘),用于影响鉴定、举办展览、印制画册等。

  6.、本项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7、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费用。

  8、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本届摄影获奖作品均有主办方收藏。

  10、凡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加资格。

     来稿请注明:“祖国各地达斡尔人”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收

     组委会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新桥靠北街青城世家金坤图片社

     邮编:010010

     工作人员:宝音  苏日特

     办公电话:0471-4687720

        13674786691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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