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公示公告 正文
开展2010年“雨露计划•腾飞工程”的通知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3 17:1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学员入学面试通知

  一、面试时间:自6月20日起至7月30日止其具体日期由各省(县)扶贫办与长沙环球职业教育集团“雨露计划·腾飞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面试须知及注意事项:

  1、学员需撰写一份家庭情况自述材料,经乡、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一式三份(既无身份证,又无户口簿的,暂予接收)。

  3、持县级医院体检证明材料(重点是肝功能五项检查及心电图)

  4、已在职校注册就读的学生,须提供退学或转学证明并消除原学校的学籍,以免影响在我校的注册及国家(1500元/年)助学金的领取。

  5、填写好学员登记表,并贴好照片。

  6、男、女比例1:1。

  7、有关生活用品(棉被、垫被、枕头、凉席、热水瓶、口杯、饭盒、牙膏、牙刷、水桶、毛巾、夏季校服(2件)等)由学员自备费用,学校统一购置,共计280元。

  8、年龄在15周岁以下22周岁以上和有不良习惯的学生,原则上不招收,高中毕业的学生建议报读大专班,年龄较大的学生可报读一年制电子电脑专业或服装制作专业。

  9、已婚、纹身、身体残缺、听不懂普通话、不会写汉字的学生暂不接收。

  10、学员个人档案要求一式两份,分别存县扶贫办、长沙环球职业教育集团,档案工作由县级扶贫办负责。

  11、鼓励优秀学生套读大专和选报特色专业深造,但就读大专和特色专业培训期间,段缴纳相关专业基本学杂费用(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执行)。

  12、为保证学生安心学习,学生入校时,须带足四个月生活费(310元/月),国家助学金下发后再补给学生。

  13、请各省扶贫办尽量于6月15日前将我校的学生花名册发到我校邮箱。(hnhuanqiu@163.com)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