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从基层遴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编办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决定于近期组织一次面向全区的遴选工作人员活动。本次遴选计划为9人,其中办公厅机关、保密局7人(公务员),接待办2人(参照公务员)。
遴选对象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区内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公务员等限制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其中接待办遴选对象可包括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或党政群机关工作经历;
4,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5,接待办遴选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外在形象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6、同等条件未婚者优先录用。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要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党委办公厅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和推荐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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