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的一个重点。全会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是党中央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为政之道,以厚民生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归宿,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也是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一五”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民生,花大力气改善民生。特别是去年年底,自治区明确提出富民与强区并重的总体思路,要求要像抓强区指标那样抓富民指标。目前,步入经济发展快车道的内蒙古,有能力让群众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会更高,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将全面快速增长。顺应这种新需求新期待,努力提高改善民生的程度,是我们执政为民的根本任务和宗旨所在。
当前,要继续加大力度,切实实施好、落实好自治区已经部署的民生工程和事项。要进一步强化民生指标约束,像抓强区一样抓富民。全面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扩大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使这6项指标达到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6项指标都是保障性指标,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完成。要大力发展就业、富民产业,在继续培育引进大企业的同时,大力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切实解决好就业岗位供给不足问题。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合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积极探索建立社保投入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的长效机制。要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继续实施好各类民生工程。
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明的方向和要求,更加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在发展中要贯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包容性增长”理念,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人人都平等获得发展的机会,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给所有人群都带来更多的幸福。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我区新一轮的发展,离不开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既要以快速发展的宏伟目标来鼓舞人心,更要以民生的切实改善来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干劲和智慧,最广泛地调动全区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创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