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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新闻网  11-01-21 11:2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工作者协会  
 

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记协,满州里、二连市委宣传部,区直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各有关企业集团新闻中心,有关行业报、企业报:

  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十九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会将于2011年4月下旬在呼和浩特举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2011年1月14日印发的《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内记发[2011]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第十九届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到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公室的参评作品的具体数额请参看附件1。

  二、参评作品的具体报送要求

  (一)各个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包括参评作品公示等)的情况说明。

  (二)每个报送单位填写1份“内蒙古新闻奖报送参评作品目录”(附件9),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初评得票多少排序填写。

  (三)每件参评作品的参评材料均须寄送12套(蒙古语文为8套)完整文字材料。所有文字材料尽可能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1、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和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简介(按照项目要求申报)、文字稿、目录页和版权页(按照项目要求申报)。

  (1)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要求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中刊播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作者和编辑署名要以原始刊播复制件、样报样刊相一致,作者超过规定人数的视为“集体”署名。

  (2)报纸作品的文字稿应为该作品剪报的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必须报送3件代表作的文字稿,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3,并在“备注”栏内标注出代表作)、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新闻专栏须附1000字以内的简介。

  新闻论文须复印作品样刊和该期刊物的目录页(图书目录页)、版权页。

  (3)报纸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样报,广播、电视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

  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检查是否能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寄出。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刻在1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四)各报送单位按照上述规定于2011年3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的纸质材料、光盘等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到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公室,并在邮件包装上注明参评“内蒙古新闻奖”字样。

  请各报送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附件1)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作品报送上来。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内蒙古新闻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请各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严格审核参评作品。

  内蒙古新闻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记协。有关事宜请与内蒙古记协联系。

  联系人:何淑梅   麦拉苏

  电 话:0471—4811305(含传真)  481130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

  邮 编:010015

  附件:

  1、内蒙古新闻奖报送参评作品数额分配表

  2、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内蒙古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完整目录

  4、内蒙古新闻奖新闻摄影卡纸样式

  5、内蒙古新闻奖新闻名专栏推荐表

  6、内蒙古新闻奖新闻名专栏代表作基本情况

  7、新闻名专栏2010年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目录  

  8、内蒙古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串联单  

  9、内蒙古新闻奖报送参评作品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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